略论秦汉至两宋时期的香料
时间: 2014-03-19 点击: 次
来源:文物 2013年?第5期 作者:王颖竹 马清林 李延祥
王颖竹1 马清林2 李延祥1
(1.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北京 100083;2.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北京 100029)
“礼”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体现在各种物质和精神活动中,其中香料就是体现礼的一个载体。香料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如香料的食用和药用价值),而且反映了人类的审美观念,主要体现在香料的礼用价值中。 春秋战国时期, 我国已有使用香料的历史记载。当时所使用的香料都是本土的香木、香草,主要有兰、蕙、椒、桂、萧、芷、茅等。使用香料的方法包括焚烧以祀神、佩带、煮汤、熬膏、制酒。战国时期就有用熏炉焚香净室的习俗,这种方式一直延续到汉代[1]。《说文解字》中说:“香,气芬芳也”。香料散发的芳香一方面使人从生理上产生美好的感觉;另一方面又作用于人的心理,从而拥有庄严、肃穆、安详的心境。久而久之,人们在祭祀和礼用时自然而然地使用香料,香文化开始产生(图一、二)。从秦汉至两宋,香料的礼用仍然没有超出先秦时期的礼用范围,但是香料的品种和使用方法要比先秦丰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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