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2019级拟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调档、政审工作方案
时间: 2019-04-02 点击: 次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 作者:科技史
为严格执行政审环节,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考核,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相关工作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政审表、调档函发放原则:
1
、政审表发放:
(
1
)纸质版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发放,也可点击本文末尾链接下载电子版(务必正反面打印在一张
A4
纸上)。
(
2
)表格内容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档案所在单位就政审表内容进行填写、审核和把关,最后一栏请明确写出
“
政审合格
”
或
“
政审不合格
”
,并加盖公章。
(
3
)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含硕士推免生)都需要政审表。
2
、调档函发放:
(
1
)需要调档的考生才发放调档函,如拿到调档函但最终没有被我研究院录取的考生调档函自动作废。
(
2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本校硕博连读、定向委培博士、非定向联合培养二导是我院一导不是科研院所,以上
5
类人群不需要调档,不发调档函,只需提交政审表。
(
3
)非以上
5
类人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在来我校复试时,到复试资格审查现场(冶金楼
911
研究院办公室)领取调档函。(没有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如推免生),请在收到电话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到冶金楼
911
室领取)。注意:特殊原因档案在我校的往届毕业生,也需要领取调档函,并把档案先迁回家里,再拿调档函调回本校,具体可咨询我校档案馆。
特别注意:档案和政审表到我单位后,我单位每周五更新已收到档案和政审表名单(暑假期间不更新),请到北京科技大学
——
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网站(
http://ihmm.ustb.edu.cn/
)
——
公告查询相关通知。如网站上显示
“
政审表尚未收到
”
或
“
档案尚未收到
”
,请查询原单位或邮寄方。
二、政审、调档提交原则:
1
、政审时间范围:请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在
4
月
15
日之前将政审表邮寄到我单位,或到冶金楼
911
研究院办公室直接提交。注意:政审表到我单位后经过审查通过后,才能开始邮寄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办公室;收件人:关老师;邮编:
100083
;电话:
62333327
。请选用
EMS
快递。
2
、调档时间范围:请在
2019
年
7
月
10
日之前将个人档案邮寄到我单位,以免遗失。如在此之前个人档案不能抵达,请在
9
月开学报到时到冶金楼
911
室提交档案,注意档案必须密封。
特别注意:请不要在
7
月
10
日至
9
月
1
日期间邮寄档案,以免发生档案错领或丢失现象。
3
、政审、调档提交注意事项:
(
1
)政审表与档案需要分开,不得把政审表装入档案内封存。
(
2
)原则上每位新生只接收一份个人档案,如果一人需要提交多份档案,需要电话(电话:
62333327
)提前一个月告知。强烈建议不要将档案拆分,增加邮寄过程的风险。党员注意原单位是否把党员档案归档。
(
3
)档案属于机要,需要密封,邮寄请选择机要或者
EMS
,请不要选择其他快递形式。同一单位可以同时邮寄几个人的档案和政审表。如果需要直接送交档案或政审表,请在上班时间到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楼
911
办公室。
针对寄错地址的档案,我单位统一上交学校研招办,如档案错寄到我单位可直接去研招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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