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2020年招聘启事
时间: 2020-04-19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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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是中国最早开展科学技术史研究并建制化的高校之一。1974年,学校成立冶金史组(后更名为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开始了系统研究中国冶金史的工作。科学技术史学科于1990年和1996年分别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内第一个科学技术史(工学)博士点;2007年被评为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009年和2012年在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第一。2014年,新增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学位。2017年,科学技术史学科进入“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获得A+的好成绩。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成立,下设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科技与文化研究所、金属与矿冶文化遗产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与文明研究中心挂靠于此。研究院现有科学技术史硕士点和博士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点。
研究院拥有一支多学科搭配合理的学术团队。为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研究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各类人才。
二、招聘人数及招聘方向
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计划在冶金与材料史、文化遗产保护、科技与文化三个研究所的多个研究方向招聘5名教师和10名博士后。具体招聘方向如下:
1. 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
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古代冶金、古陶瓷、古代有机材料及其制作工艺进行研究,结合历史文献,揭示其对人类文明的重要作用。
诚邀从事科技考古、技术史、数字人文等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应届博士毕业生加盟。
2. 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
在对文化遗产本体材料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各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探明其腐蚀劣化机理,并研究制定合理保护方案并实施,以更充分地发掘其历史文化价值。
诚邀从事文物保护、工业遗产、文物与博物馆等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应届博士毕业生加盟。
3. 科技与文化研究所
开展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关系研究,深入挖掘传统工艺的技术文化价值,探讨科学技术文化传播,为实现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提供智力支撑。
诚邀从事传统工艺、近现代科技史、科技文化传播等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应届博士毕业生加盟。
三、招聘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2.具有胜任目标岗位的学术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带领或协助一流团队建设的信心和能力;
3.具有目标岗位相关学科背景,应聘者应有博士学位,具有海外学术经历者优先;
4.学术带头人要求应聘者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骨干要求应聘者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副高级职称或出站博士后;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符合北京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
四、待遇条件
1.“北科杰出学者”层次海内外人才
(1)学校提供税前薪酬人民币80万元/年以上,正常享受教学科研津贴、各类奖励和二级单位津贴,上不封顶;
(2)学校住房补贴一事一议;
(3)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人民币500-1000万元、经管和人文社科类人民币100-300万元。
2.“北科领军学者”层次海内外人才
(1)学校提供税前薪酬人民币65万元/年以上,正常享受教学科研津贴、各类奖励和二级单位津贴,上不封顶;
(2)学校提供住房补贴人民币200-300万元;
(3)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人民币300-600万元、经管和人文社科类人民币50-100万元。
3.“北科鼎新学者”层次海内外人才
(1)学校提供税前薪酬人民币40万元/年以上,正常享受教学科研津贴、各类奖励和二级单位津贴,上不封顶;
(2)学校提供住房补贴人民币100万元;
(3)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人民币150万元、经管和人文社科类人民币50万元。
4.“北科青年学者”层次海内外人才、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
(1)对于在相应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突出业绩、学术水平在本学科同类人员具有明显优势、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可直接聘任为特聘教授或特聘副教授,享受教授、副教授相应校内薪酬待遇;特别优秀者可入选“北科青年学者”,额外享受人才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
(2)对于特聘教授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经管和人文社科类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特聘副教授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经管和人文社科类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5. 博士后研究人员
(1)薪酬由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出资,合作导师可额外给予配套,上不封顶;
(2)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或周转房;
(3)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人员,学校待遇叠加发放;
(4)入站学术业绩优异的人选可给予特聘副教授、特聘教授待遇;
(5)在站期间学术业绩优异者出站后可留校任教。
6. 外籍教师
(1)外籍教师可申请学校各类教师岗位,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管理,享受校内同类人员薪酬;
(2)担任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的外籍教师可申请访问教授岗位(专兼职均可)。
7. 其他各类人才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有关规定,享受教授、副教授、讲师各级岗位相应的工资和津贴待遇。研究院将按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成功者享受北京科技大学相应岗位人员的相关待遇。
以上各类人员社保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协助符合政策的人员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其他事宜面议。
五、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2篇代表作发送至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ywwang@ustb.edu.cn
电话:010-62333327